关于2017-2018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注册的通知

字体大小:[] [] []      阅读次数:5443  发布日期:2018-01-10

   各学院及相关单位、在校本科生:

   根据学校工作安排,本科生应按时进行学期注册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注册方法

   学生持本人身份证在成绩单自助打印系统读取信息进行自助注册。

二、注册时间

 1.集中注册时间为2018年2月24日—3月2日

 2.补注册时间为2018年3月3日-3月7日。


三、注册地点

1.屯溪路校区:屯溪路校区主教学楼二楼大厅

2.翡翠湖校区:图书馆一楼大厅

四、注意事项

 1.注册条件为教学管理信息系统中缴费状态必须为“已缴费”。

 2.休学期满复学的学生应先办理复学手续,经会计服务中心结算学费后自助注册。

 3.已注册学生2月26日起到所在学院加盖注册章。

 4.因身份证问题无法注册的学生请到所在学院登记,各学院汇总报学生注册中心处理。

 5.学生因病因事请假,新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或者减免学费手续等特殊情况,需填写暂缓注册申请表(学生注册中心网站下载),经所在学院及相关部门审核后,到学生注册中心办理暂缓注册手续(暂缓注册期间不能登录教学管理信息系统进行选课等操作)。

 6.温馨提示:

(1)学费问题,请咨询财务部会计服务中心(屯溪路校区二号行政楼119室  电话:62901134)。

(2)贷款问题,请联系学生资助服务中心,由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出具相应证明后,到财务部会计服务中心办理相关缴费手续,待教学管理信息系统中缴费状态为“已缴费”时,才能注册。

(3)通过学校发放的银行卡缴费的学生,由于财务部批量扣款需要一定时间,建议在缴费后1-2天再注册。

请各学院及相关单位配合做好宣传解释工作,于放假前通知学生下学期按时到校注册,确保下学期注册工作顺利完成。




  学生注册中心

 2018年1月10日